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1月15日 至 2017年11月21日 期间(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一横路116号B2-B6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7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41号一楼
十、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7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41号一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1 月 14 日 至 2017 年 11 月 2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郑工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工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一横路116号B2-B6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