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442000-201706-hj41-0023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机械设备租赁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78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中山火炬开发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17年度机械设备租赁项目;
2.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人营业范围必须有特种设备或专用车辆租赁;
4.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公告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公告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原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
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近三年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结果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报名及在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07月03日至2017年07月07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3号209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4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4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07月03日至2017年07月07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