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先进实体经济项目范围
此次印发的《办法》进一步扩大了先进实体经济项目的范围,包括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家电、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海洋经济等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重点现代实体产业项目。
对于新引进的先进实体经济项目,按照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仅限货币出资)每1000万美元或1亿元人民币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也由原来的5000万元提升至1亿元。
在增资扩产奖励方面,对年度新增实缴注册资本的先进实体经济项目,每新增1000万美元或1亿元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1亿元;对同比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加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上、30亿元以上、50亿元以上的先进实体经济项目,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400万元、600万元、1200万元、2000万元奖励。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据了解,2017年我市曾出台《珠海市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试行办法》,试行期一年。该试行办法极大促进了我市实体经济项目引进、增资扩产及各区(功能区)招商载体建设等工作,一年内有超过80家符合相关条件的新引进或增资扩产企业获得奖励。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相关决策部署,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牢牢扭住实体经济项目的“牛鼻子”,我市在原有基础上制定了《珠海市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办法(修订版)》,明确要求市、区财政每年统筹安排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扶持奖励资金,扶持奖励范围包括先进实体经济项目落户或增资扩产、招商载体建设、以商引商、重点项目扶持等。
对重点项目精准发力
针对重点项目扶持,我市也将精准发力。《办法》提出,对新引进的带动性强、属于国内外同行业的龙头企业项目,或发展潜力巨大、能填补本市产业空白的新兴产业项目,或投资额超过10亿元的重大项目,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可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