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及开户许可证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的清单或做出承诺);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须具有甲级测绘资质(含“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和“不动产测绘”专业甲级)。3.供应商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4.供应商必须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25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1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9月1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套售价300元